学校强拆
待回复2017/5/26 16:56:11
事情是这样,我在1999年6月毕业分配到该校新校任教,2000年1月孙校长把新校老教师的平房拆除,盖了2栋家属楼房,然后让有结婚证的教师报名买楼房,当时按职称交款高级交3.5万,副高级交4万,中一级交4.5万,(当时市场商品房价约600元/方,现在楼房卖40万——48万,已经有教师卖了),无结婚证的教师可以买老学校的教室和配房(学校早给隔开单双间、已有老教师居住)和本校的以前学生宿舍,(二层小楼、楼板结构,已盖了新的学生宿舍楼腾空的学生宿舍),然后老校每间4千元,新校学生宿舍每间6千(当时折合300多元一平方),由于在新校任教方便就买了2间学生宿舍,(没有上市交易,没有房产证,只开了住房款收据)。让没有住房的教师自愿购买,按照打分、选房、交款、也有晚调来的老师花4千买的老校区的房子,老校(有的有房产证,有的没有)、新校学生宿舍无房产证,2012年老校政府拆迁给补了回迁房,校内学生宿舍在学校的统一要求下于2001年住一层的自己花钱套了院子和配房,现在新任校长要拆,说是盖伙房,国家改薄项目,学校均衡化发展,国家拨款(距离我们居住学生宿舍有6米左右),请问,能否争取和老校一样补个回迁房。当时开的票据是住房款,与购房款有差别吗?住房款受法律保护吗?学校说退原款必须搬出去。4月29号已经把部分同意退款的房子门窗破拆了,出现安全隐患。把电也给断了。使我冰箱里的东西融化变质,强拆使我寝食不安,精神恍惚,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损害了我的身心健康。严重影响我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拨打了12345,并向开发区政府信访办递交了材料,至今没有人来协调。5月11号又一次强拆其他门窗,校方没有和我达成一致协议,没有协商的余地。校方告诉区政府说是D级危房。我们要求安置,请您给予讲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