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只有经营权的商铺拆迁
待回复2016/5/24 14:18:14
老师您好!咨询一下:我于2003年通过成都晚报广告信息引导,在成都市武侯区购买了一间30年经营权的商铺,签订了商业用房经营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两年后办理产权。但是两年后商家告知不能办理产权,当时部分业主起诉商家,赢了官司,但是武侯区法院判定为整个市场属于违规建筑,商家应该退业主商铺钱。由于商家老板债务缠身,无法支付,业主是赢了官司却没有拿到钱,当地政府也默认了老板继续经营,业主继续拿租金直到本月。现在该市场用地被政府征用,政府要求商家“清退”业主,商家出了一个清退通知,要求业主于2016年5月31日前登记签字则可以拿到20013年购买时的成本价,如果超过5月31日,则连成本价都无法拿到。现在全体业主都无法接受这个霸王条款,信访、市长信箱、请愿等行为都做了,“清退办”就是不松口,坚持按他们的霸王条款“清退”,请问老师们,我们这件事情该怎么办?可不可以打官司?如果打官司,大概可以拿到多少钱?成都大西南摩配市场全体业主期待您的及时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