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保健金去哪了
待回复2016-01-17 10:24:24
我是宁夏固原五中教师,1977年上体育课时不慎摔伤了腰,1990年宁夏教育厅“宁人教(1990)第231号”文件批准为二等乙级伤残,并下文到固原县教育局。“教育局(1991)027号”文件下达到固原五中,明确“保健金在单位事业费的其他费用项目列支”。从此,正常发放保健金,并随着伤残军人标准提高而提高。从刚开始的每年122元逐步提高到每年560元。2004年,原州区(原固原县)教育局停发至今。理由是:“工资改革时“事业费”项目取消,没地方开支,要给只能按原来的标准发放”。 也就是说每月10块钱,这么大的教育局尽寒酸到如此地步。我要问:既然“事业费”已被取消,原来从事业费列支的那部分内容现在从哪列支?“原标准”是从哪个地方开支呢?。既然原标准能开支,现行标准就不能开支吗?既然前14年都按伤残军人的标准提高而提高,为什么现在就不行呢?抚恤金的逐年提高,说明了国家在进步,社会在发展,也体现了党对优抚事业的关怀。教育局领导也应该关怀啊?
我去找自治区教育厅,她们回答“我们评残,是有根据的,你有文件在手,你就问他要,我再给他们说,你等着”。 10多年啦,有苦给谁说啊......我是四十多年的党员、教师,党培育我成长,我打心眼拥护共产党。我在工作岗位上受伤致残,有文有证。说停就停,这是儿戏吗?2014年,固原市又将我以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我应得到一次性补助金。而工伤科负责人说:根据固原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第八条“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的老工伤人员,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我搞不懂,社会进步到今天,党和政府十分关心伤残人员,不断的出台惠民政策,不可能出现肯民政策吧,为什么我的保健金说不给就不给了?我的理解: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两个概念。既然不给补助金,你收我单位的保险费干什么?报销住院费还不如医疗保险方便。我被纳入工伤管理有什么用?…………
请律师给指点指点,十分感谢.
此致
陈全忠 联系电话13099549990
联系地址 宁夏固原市南城路祥和家园
邮政编码 75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