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军事用地名,实际搞房地产开发强征水田
已回复2015-11-16 15:14:54
本申诉人:李荣沐;男,出生1973年11月5日,住所地广东省大埔县湖寮镇岭下村陈衙陂小组,身份证号:441422197311050051,联系电话13926097854。对大埔县人民政府所回答复有意异,存在对人民群众多多欺骗,请梅州市人民政府严查实际情况,还以人民群众之公信!
一、征用的土地是用于军事设施建设。征用你们村小组位于省道S221线陈衙陂段旁的水田(涉及农户共4户),属国防建设需要。
答:本人已证明核实这次征用土地军事设施建设是房地产商与村及湖寮镇人民政府经济勾结属迁移炮台发射基地,从原有龙潭军事基地在政府金钱交易买卖情况下强迁到我小组;请想想难到开发房地产商那居民怕炮台发射基地,我小组村民农民老百姓就不怕炮台发射基地,农民老百姓与房地产商居民的人就不平等吗?(涉及农户共4户)其实这次征用共有水田6户人,只有2户人才签名,签名没有过半,工作人员在做假;村及政镇府在肆意弄权,鱼肉百姓,恳请领导明查此事件,谢谢!
二、征用土地前,经过岭下村干部与你户多次联系沟通,明确告知涉及农户土地的用途性质和征地补偿政策标准。2015年4月23日上午10时,镇村征地工作组成员以及你们兄弟等人都到现场进行了丈量土地并清点地面附作物,并对丈量的土地及附作物进行了确认。你户名下有关征地补偿款共计405435.14元已于5月18日下拨到岭下村民委员会,请你及时到岭下村领取补偿款。
答:征用土地前谈的是38万/亩与现在价格28万/亩不到相差太大,(在村主任陈建新打电话谈好38万/亩,我们才广州回大埔,丈量好土地后二个星期到我家跟我嫂子讲26万/亩,不同意“说做不一”,再过了几天来我家跟我嫂子讲又变28万/亩,请问领导这个是市场卖菜吗?)政府有没有查清楚,已内部消息证实房地产商补给镇人民政府是100万/亩,到本地村民才不到28万/亩;这钱在那来往去向有没查查,在强征水田前跟本没任何联系告知,已核实这次征用共有水田6户人,只有2户人才签名,签名没有过半,工作人员在做假;村及镇政府人员在推诿扯皮的说谎,鱼肉百姓作风,请想水田是农民一生人的口粮,就这样强征农民以后生活怎样过?老了没工打了日子怎么过?这样是执政为民作风吗?恳请领导明查此事件,谢谢!
三、因为国防建设紧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已于6月2日上午对国防建设的用地进行平整。希望你理解支持国防建设。
答:我已问过人民解放军,二炮还有驻梅州ST二炮及军领导了解,都是这样回答:“在我们国家习大大时代人民军队与老百姓之间是不存在强征水田”;李克强总理一再要求农民保护好水田;武装部人员带头,村及镇政府工作人员穿上迷彩服对农民水田强征,骗村民说二炮部队强征,这样对人民军队的形象进行了侮辱;恳请领导明查此事件,谢谢!
征收集体土地应当经国务院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回复人:土地律师2 回复时间:2015-11-22 14:0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