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土地 我们要生活
待回复2014-09-11 12:08:33
你好,:
山西省高平市陈区镇陈区村第八生产小队20余户农民实在是迫不得已,想咨询以下事件:我们位于陈区镇地势最平坦视野最开阔的陈区村(东河地),依山傍水,道路畅通,是我们第八生产小队最好最平坦的土地,2008 年5 月 左右,我们村委会领导在没有任何公告下,也就是村委会排人说了声,我村要给村民建住宅楼,给村民解决住房问题,可能被国家征用,就这样我们完全听信于村干部指示没有种庄稼,后来付了补偿费600元/亩,就这样发了好几年,时间一年年过去了,两栋住宅楼已完工,(现在正在热卖),陈区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并没有给予任何赔偿的说法,更没有拿出国家征地的任何文件给我们看,具体的土地赔偿款和人员安置费也没有告知,当地村民找当地政府(陈区镇人民政府)咨询,政府领导许书记回复对具体补偿政策不是十分了解,等他们了解一下于下星期给予答复,到了下周星期四领导通知我们到陈区镇国土所,我们去了之后,一位焦书记拿出一份高平市人民政府(占用土地批准通知书),高占土字(2012)07号(那文件占地是荒地,我们是耕地)的红头文件说你们的土地不算是征地也不算是租地就是占地,占地赔偿是商议每年给600元/亩就行了,占其他小队的地也是这样,我们当时一听傻了,怎么会有这样的政策,如有这样的政策为何开工时不告知我们,国家征用土地按理应该是征地前就支付土地赔偿和人员安置,等一切都安顿好才有可能修建,如没有安置好那就是征地没有成功,怎么房子都修好了还没支付钱给农民?我们只好上访!
2014年9月9日,我们两名农民到高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上访,信访局出了份很不负责任的信访局介绍信,(复印件承上)让交给镇政府处理,找到镇政府领导,镇政府领导又交交村民委员会处理,相互推诿。明知我们有理,没办法,求专家想个办法。
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