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拆迁
待回复2013-09-28 00:16:56
你好,有个问题想请教您,本人住在一个三县城市,家父以前是国企工厂厂长,后来2000年左右国有企业破产后家父购买了该厂,该厂面积占地近10亩,其中有建筑1000余平米,大都是水泥砖木结构,后来经营效益不好便停产闲置,后面一直租给别人当仓库用,现政府要搞老城区改造,要征收该厂土地,家父与拆迁办多次协商,后拆迁办说我们的工业用地空地按255一平赔偿,建筑按什么筒子楼标准赔偿而周边居民都是按照1比1.2进行置换或者2680/平米进行货币补差,而我们所有的东西加起来按货币补偿就给360W,(我家那厂子距离城中心繁华地段不过5分钟路程)我们觉得低了,拆迁办的说,说白了以前便宜卖给我们的,现在国家便宜收回去,说我们要不同意,就让法院去评估裁决,如果那样到时候可能赔偿的更低,我们这的小产权建房用地96平米卖到90多万,商品房价格大约在4200~到4800/平米,我想问问,拆迁法里有明确规定厂房(生产用房,仓库,家属宿舍等)与普通的居民住宅用房拆迁补差之间真的有这么大差别么,另外,我查了一下新的拆迁法说如果被拆迁方对拆迁赔偿有异议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提起申诉和复议的,政府可以申请强制拆迁,这个时段是多久呢? 谢谢,期待您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