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
待回复2012-06-06 22:34:07
广西桂林市两江四湖二期工程,现因建设桃花江与芳莲池水道工程征用桂林市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桥头村委庙门前村集体土地及个人承包田地。征地前村小组及村委会未召集村民开会,也没征求过村民的意见,更未告知村民征地相关信息、未将征地的补偿标准、安置补助告知被征地村民。等工程(集体土地鱼塘开挖)动工将近两个月后,快要开挖到村民个人田地时,才贴公告告知村民领款。(有部分村民领款,但没有公告领款标准,村委搞的是各个击破)公告中对征地补偿标准含糊不清,没有具体说明如何补偿(例如是否包含安置补偿,地是多少钱一亩,青苗费如何补等)。并且三番五次通知,说要强行施工挖掉我们的树木及田亩!请问专家我们应该怎么样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