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县拆迁中心严重克拆迁户的补偿费
待回复2012-03-16 16:53:08
这份则录是04年11月8日写给县政府王元益同志的,写了保证书还悔,请领导查明因,王弟华队长说;不会克扣群众,而是 失误,王主任您说;有这样的失误吗?现场查外墙设施10几个项目而只补上11个项目,查房间所有遗漏项目都没补上,而是用欺骗手段:说没有补偿,事后留下2个现场,棚屋重量克扣5平方,青苗果树重量克扣1.05亩,现场护窗重量克扣6.3平方,重量 3个项目就克扣3个项目尺寸。没重量的250个补偿项目难道没有被克扣吗?写了保证书后,你们同意80平方过渡费补下来,却没想到工作领导不信守承诺,04年3月发过度费,6月又发过度费都没有把80平方过度费补偿下来,现在补偿下来,又克扣我8个月的,其中又克扣59.7元。您说有这样的失误吗?
单炯是-位对拆迁中心负责的人员,拆迁中心应给单炯等人奖励,一户被拆迁户补偿费就可以克扣10万元给拆迁中心。
但是工作人员克扣群众利益为基础,群众每-个项目来之不易,每一个项目都是人民的血汗钱。当当-个政府机关,既然用卑鄙手段私自把丈表上我与拆迁中心认定签了名的尺寸45米乘4米沙石路转到实际补偿表上变成20米乘3米补偿给我。真是杀人不见血,也不用刀,杀得这些老实百姓心好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