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求救!
待回复2012-01-07 15:45:35
您好,因急需用钱,我和别人09年初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因当时我500多平方米的房屋还没有开建,又是回迁房,我手里只有一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于是我和对方在买卖合同上注明于09年10月份开始,如不能交房给对方,每月付给对方利息,并设合同违约金20万元。后因为开发商和拆迁部门种种事宜不能达成共识,我房屋回迁的问题始终不能落实,导致我每次找对方拿安置协议去领过渡费都遭到对方百般刁难,甚至恐吓,现在双方矛盾日益加深,对方于2011年11月份一纸诉状将我告到法院,现因回迁房至今未能落实,法院只认定合同有效,又不判决,多次找我调解,因补差价费用双方差距太大,无法调解,请问想这种合同是否有效?能否继续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