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为非法占有国家集体土地建房者买单,违法占有国家土地者却能拿到房子和高额赔款
待回复2011-09-23 19:34:22
政府为非法占有国家集体土地建房者买单,违法占有国家土地者却能拿到房子和高额赔款
诉求内容 福州市晋安区拆迁万象,希望政府为百姓着想,晋安区拆迁以航拍年限为标准,那么8404年非法占有国家集体土地建房,却能在拆迁是得到政府的房子和高额赔款,还有拆迁过又拆迁,却能得到双重赔款。
政府定的政策公平合理吗、、以时间航拍为限,那么84年2004年的违章建筑和所谓小产权房子就合法了。就能得到政府的安置房子和高额赔款。晋安区多数是农村,贫穷的人还很多,攒点钱盖座房不容易.攒够钱04年以后盖的房只能安置价。06年以后就是50元。要想有房子就要向政府以5600元每平方的价格对接,他们生活水深火热中。难道政府不为老百姓的问题考虑考虑吗、、、然而有钱有势力的早期占有国家集体土地盖房者得到政府的赔款不是国家集体和大家百姓的共同财产吗。希望大家看到帮帮我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要的是长久公平合理的拆迁政策
平方多的买户口拿房子,死人占名额拿房子,出嫁女迁出户口也能拿房子,同时享受夫家这边待遇,所以平方多的不受限制,原来600平方只能拿180平方,这样用用办法照样拿600平方,吃亏只有房子少的,人口多的百姓,。为什么04年88年间非法占有国家集体土地建房就合法了、如果一家67口人只有100平方没拆迁还可住,拆迁完那够住吗。为什么不以人口,每人45平方,那样人人都有地方住。那么在这享受45平方,在别的地方就不会再享受了这多公平。希望政府领导体恤民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