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转非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问题
待回复2011-03-09 09:34:02
你们好:
我们家于1980年第一轮土地承包期内在本村民组承包了三份土地,在此期间,中央、省委相继出台了稳定承包经营权的相关政策文件,由于父亲是公务员,被派到另一镇乡任职,其间由于相关政策原因办理了农转非户口,母亲没有工作,在当相打工补贴农用,后于1989年第二轮承包期间,县委出台了一个文件,收回农转非土地转包给当地的计生户,并非我们自愿交出的土地,于2002年中央出台了《土地承包法》根据土地承包法第26条的规定,我们此种植情况,我们不应交出土地承包权。
现在我想咨询一下,我们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还我们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