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第一强拆
已回复2011-02-14 19:28:56
我家在成都市新都区三河镇拥有《国有土地证》和《房屋产权证》的合法房产,于2011年2月10日(正月初八)凌晨2点过,被一伙歹徒开着挖掘机和装载机,手提棍棒给强拆了两间大约有40多平米。在新征收条例公布不到一个月,新年的第一个工作日深夜。我们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没有任何准备,还沉浸在春节的喜悦中的情况下,房子在半夜就被一群歹徒给推了,还有王法吗?害得我家房子损失惨重,屋里的东西也全都被损毁。
由于我家房屋正处于一开发商征用地范围内,年前当地政府和我家协商过几次拆迁补偿的事宜,但任何书面的文件和标准都没有,因此没达成一致意见。被非法强拆后,我们找过当地政府,被告知此事他们并不知情,要通过公安调查才知真凶是谁。
我该怎么办啊?难道公安机会真的找出真凶吗?
您好,这种情况,您要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这属于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罪。 如果公安机关不认真办案或故意不立案的,可以向检察院反映,也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02-16 22:4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