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妇女该如何安置
已回复2011-01-22 22:40:23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是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寺头村离婚妇女,子随父。现区内在进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为保障个人权利,多次向村委提出申请要求安置像我这样的妇女,但是村委一直是置之不理,说房屋产权属前夫父母所有,是双置换房,拆一换一,我没有房子,不予安置。请问是否有法律依据?作为80后的普通单身妇女,总是租房也不是长久之计,我再努力工作,薪水难追高房价!我该如何维权?
您好,农村房屋拆迁属于房屋征收,在补偿方面,离婚女、出嫁女等如户籍仍在原址,应当享受平等待遇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02-12 16: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