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赔偿标准
已回复2011-01-22 14:10:27
您好,我是广东韶关五里亭的一村民,2007年广东韶关五里亭良村整个管理区被碧桂园征收,我家由于不清楚国家的赔偿标准怕上当受骗没去丈量土地,土地是随便测量的,青苗是被着我们随便填写的一些数据,还说是公证处帮忙公证过,后来我们不同意,十里亭镇国土局才带我们去重新清点,这次也是随便估量的,我们村里征地上面的红头文件从来没给我们村民看过,给我们的赔偿标准也只是一些他们编写资料的复印件,没有盖公章,自征地至今从没公布过征地补偿情况,我们有几户人家至今一分钱也没拿,但现在我们的土地就被推了一半以上了,已无法在现场测量,请问我作为一名村民有没有权利要求他们公开每家每户的征地赔偿情况,因为我们这边青苗清点都是乱来的,譬如有些人他家的青苗就是想要多少就写多少,至今我们村里的青苗赔偿平均到每一户时都有100万左右,可是剩下的我们这几户人还不到平均水平的一半,我们这几户没拿钱的村民有没权利要求施工单位不要在我们的土地上施工作业呢?并且要求国土局公布我们这里的土地征收赔偿标准(这个标准是这次土地征收的赔偿标准)
您好,在土地征收经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之后,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十日之内将征收土地方案予以公告,在征收土地方案公告之后应当关于征地补偿征求失地农民的意见,必要时召开听证会,并且要根据征地补偿情况召开听证会,之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02-12 16: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