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宁国市太阳禽业非法占用国家基本农田
待回复2011-01-18 15:52:58
2010年12月28日,本刊接到来自安徽省宁国市的一封举报信,举报人黄栗村民代表称太阳禽业有限公司在梅林镇黄栗村非法占用农田300多亩,当地监管部门已下达行政处罚,但公司依然在非法建设鸭舍。 举报人黄栗村民代表称,自己是安徽宁国市梅林镇黄栗村村民,自2009年开始太阳禽业就在该村祖祖辈辈生存的田地上非法大面积开发建设鸭舍。(2009年在黄栗村凉亭和东风队已开发建成使用鸭舍有250亩左右,2010年又在黄栗队开发建设有120亩鸭舍未固化)。
各职能部门“无能为力” 因是“龙头企业”
黄栗村民代表称,就太阳禽业在黄栗村的企业建设用地是否是国家保护的基本农田,当地村民早在2009年就像当地村委咨询过,村委的答复是‘这个项目是省里龙头企业,我们也无能为力’。
2010年6月8日该村村民在宁国市“政民互动平台”上又反映过此事,且当时市国土局做出了相关回复,相关回复如下:
安徽太阳禽业有限公司肉鸭养殖小区建设项目位于宁国市梅林镇桥头村黄泥树组, 2009年12月13日经宁国市发改委(宁发改审批[2009]368号)文件同意立项,并于2009年9月10日,通过了环评验收(宁环办[2009]268号),项目占地约120亩,该公司与所占土地的桥头村委会已签订了补偿协议。
该项目于2009年11月开始动工建设,目前在该地上的建筑物面积约2万平方米(其中鸭舍未固化),基本已完成建设。我局在今年5月接群众举报后迅速展开调查,并于2010年5月19日下发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下称《通知》)(宁国土资执责停[2010]17号),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建设,目前反映事项正在查处中。
让村民不解的是,太阳禽业在收到《通知》后不仅没有停止建设,反而加快了速度。‘或许建好后,就会有手续下来,就变成合法的了,当然从不合法到合法的过程就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