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征收
待回复2010-12-25 13:03:34
律师你好!
早前电视上看过广州低保房(廉租房)被高价卖出,后来就说不得高于多少钱出售。现在我们住来了国土的人说是要征地,用于低保房建设,我问你有相关文件吗?工作人员回答:“有的”。我说你现在说低保属国家征收,按国家征收标准。后来用作商品房,高价出售。我不是亏了,如果现在是商品房征收,就得按地价征收,(地价高于国家征地标准的)。工作人员说:“用途是按规划局给的,现在说低保房,后来作为商品房,我就不管了,这是规划局的事。”我想问现在低保房(廉租房)和商业用地有什么区别,如果按工作人员讲的规划局想改就改,那所有的商品房也可说是国家统一征收用地。
盼望给予答复,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