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欺瞒群众,以占用耕地建小商品市场等为由签订占地协议,违反协议,建商品楼,搞房地产开发,从中获利。
待回复2010-12-06 13:55:30
政府以低价5.2万元/亩来征用耕地。每征用一亩地,政府给农民0.15亩的提留地。协议中规定,0.15亩的提留地是用来建小商品市场的,所签购房协议中的房屋是无房屋结构、无三通的并且不给办理土地使用证等手续、无交房日期,农民看到买房协议后,房屋不敢买。村干部通过此手段,进行房屋产权指标炒作。一间房屋指标被炒作到15万--20万元不等。农民的耕地被占,所签协议不透明。协议中未提到开发商品楼等房地产项目。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