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调换
待回复2010-11-10 14:53:05
律师,你好:
我是随州市绿化管理所生活单元楼一普通住户。该单元楼1999年完工,是绿化管理所内部住所,一共14户,其中有4户是绿化管理所的职工,因当时单位建设资金不足,吸收了10户个来的,当时签定合同说一视同仁。我是外来的一户,所有的住户都只有房权证,没办土地使用证(当时我要办,其他的人反对)。单元楼下有一小院,大约100平方米,楼前狭长一块,楼左狭长一块,宽10米自成一区不能用做其它,可停摩托车,至少五辆小轿车。现在随州万基房地产开发公司要用这块地进行商业开发,双方决定实行产权交换。
请问律师同志,房屋建筑面积110平米,还建110平米,室内使用面积不低于102平米;原楼层还原楼层;位置不变;装饰装修评估不折旧;搬家费1000元;过渡补助费每平米每月5元,按18个月计算,18个月交房。其它空调、热水器、有线电视另算等;毛坯,安好防盗门,窗户,防盗网;水电到户。新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及费用万基房地产办理。
下面的小院万基房地产不提,也不给我们任何补偿,这合适吗?产权交换的标准是不是低了,我感觉到倒贴不少钱,还又操心一场?
谢谢,盼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