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赔偿分配不合理
待回复2010-07-25 13:39:46
我是石家庄郊区某村的,我们这里在2005年卖了一块土地,直到2009年年底才把卖地钱分配下来,每人可以分到26000元,村里是这样分配方案是这样的,在村里落户时间不满140个月的,按月算,(主要是针对嫁入本村的媳妇和十来岁以下的孩子)由于我的户口刚迁过来一年多,只分到了十分之一,我的孩子出生不久,只分到几百块钱。村里还给独生子女家庭分了鼓励奖,满140个月的可以分全成(26000元),不满140个月的,按月计算,请问村里这样的分配方案合理吗?现在钱已经分下来半年了。还有诉讼的权利吗?我们也曾想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权,但法院并没有受理,请问什么诉讼理由法院可以受理呢 ?像我这样的情况很多,大家都不满意这样的分配方案,我想问的就是像我们这种户口落到村里时间不长的是否和其它村民一样享受全额赔偿呢?村里的分配方案是由村代表决定的,并不是村民的真实意愿,村里的分配方案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