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征用土地的一些问题
待回复2010-07-12 16:20:28
律师您好:
我是广西省永福县的一个普通农民,我想向您咨询一些关于政府征用土地的一些问题。在2001年的时候县政府以修公路的名义强制征用我家承包的土地(补偿费为18000元/亩),但县政府一直未在所征用的土地上建公路。后期政府又以修公路的理由征用土地(补偿费为21000元/亩),但是第二次征用的土地上也一直没有修建公路。一直到了2007才在所有征用的一小部分土地上建好了公路,原先征用的绝大部分土地被政府以平均650000元/亩的价钱卖给私人建住房了,剩余没有人买的土地就一直从2001年闲置至今。还有最近政府又要以铁路建设用地为名强行征用我家承包的最后一块土地了,如果真是铁路用地,作为国家公民我义不容辞会支持,但据我所知,这又是征来准备卖给私人建住房的,而不是建铁路的。
在这里我想问一下律师,政府在这些征用土地与出售土地的过程中是否有违规的行为。还有政府在补偿标准上也有问题,我村被征用的土地紧靠县城,补偿标准反而远远低于远离县城的地段(每亩8万元)。请问律师这种补偿标准是否有问题?最后请问一下,我家现有人口9人,人均土地已不足0.3亩,我想保留最后一块土地以维持生计,能有什么办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