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们好!
已回复2010-03-11 20:16:23
你们好!我是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人,因区拆迁主管部门对本区沿堤南路的拆迁过程中,无视国家法规,政策,不按国务院的{城市拆迁管理条例}及广东省的{城市拆迁规定}和韶关市{城市拆迁办法}不依法执政,不合理,不合法,不按事实,利用手中权利,用卑鄙的手段,恐吓,胁迫被拆迁人,还动用大量警力非法强拆民居,做违规的勾当,侵吞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声称是“政府行为”。影响极坏,损害了政府形象。请求帮助
你好,如果是这种情况,你们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利。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03-20 15:20:15